市机关管理局选拔任用副科职干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01-14 15:16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7326/2021-00016
- 发文日期
- 2021-01-14
- 公开日期
- 2021-01-14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机关事务管理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面向公务员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综合政务--机关事务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机关,文件,方案,行政,工作制度
- 文件下载
- 内容概述
- 干部选拔条件、选拔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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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机关管理局选拔任用副科职干部工作方案
根据我局现有干部配备情况,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建议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推进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党政领导干部队伍,保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面贯彻执行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为我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当前和长远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3、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4、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5、民主集中制;
6、依法依规办事。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符合将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能力,结构合理、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的要求。
三、任职条件和资格
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的基本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
(一)现任三级主任科员或任四级主任科员半年以上或具有一级科员3年以上工作经历;
(二)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三)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四、工作程序
1、动议和预审。局办公室根据我局工作需要和队伍建设实际,综合考虑职数空缺、符合条件人员等情况,提出副科职选拔任用实施方案,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后向市委组织部提交干部选拔任用方案及《科级领导干部职数配备预审单》《市级机关、市属企事业单位乡科级青年干部选配专项预审表》,待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选拔任用。
2、民主推荐。在一定范围内开展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谈话调研推荐范围:局机关中层副职以上干部、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推荐范围:单位全体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及基层单位班子成员。
3、考察谈话。局党组综合考虑民主推荐、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等情况,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建议人选并成立考察组开展考察。考察谈话范围为:局机关中层副职以上干部及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并根据不同对象确定其他参加人员。
4、民主测评。参加人员以无记名方式填写表格,由考察组负责回收统计。民主测评范围为:局机关全体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及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5、政治体检、征求意见及查核。按要求开展政治体检工作,并就考察对象的廉政、信访相关情况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同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重点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
6、确定拟选拔任用人选。局党组综合考虑考察结果及征求意见、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等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选拔任用人选。
7、公示。在局机关楼层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8、全程纪实。向市委组织部报送《全程纪实表》审批。
9、谈话及任前承诺。由局有关领导与拟任用人员进行任前谈话,并进行家访,请配偶及本人签订任前承诺书。
10、发文。由局办公室拟制印发任命文件。
11、材料归档及备案。选拔任用过程中形成的《全程纪实表》《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等及时归入干部档案。报送相关材料到市委组织部办理备案手续。
无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