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信息和宣传工作目标任务书
发布时间:2020-07-28 16:22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7326/2020-00016
- 发文日期
- 2020-07-28
- 公开日期
- 2020-07-28
- 文件编号
- 锡管发〔2020〕54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面向企业法人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综合政务--机关事务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机关,通知,行政
- 内容概述
- 2020年度信息和宣传工作目标任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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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信息和宣传工作目标任务书
局机关处室、基层单位
一、各处室、基层单位每月在市两办《党政信息》、局门户网站、无锡先锋网、机关先锋网等上稿数量总计不少于5篇,年度上稿数量不少于60篇,其中综合类信息不少于5篇。
二、各处室、基层单位年度在《江苏机关事务管理》、《新华日报》、《群众》,国管局《中国机关后勤》、国管局网站、《简报》,中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事务管理》杂志、省局网站、江苏网等媒体用稿数量,全年总计不少于36篇,其中综合研究类稿件不少于3篇。
三、年度完成任务的,按照《无锡市机关事务管理信息和宣传工作管理办法》给予通报表扬。年度考核中未完成任务的,按照办法要求给予降低评比等级。
市(县)区机关事务主管部门
一、各市(县)区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每月被市局采用信息数量不少于5篇,年度上稿数量不少于60篇,其中综合研究类信息不少于5篇。
二、各市(县)区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每年在《江苏机关事务管理》杂志、《新华日报》;国管局《中国机关后勤》杂志、国管局门户网站、省局门户网站、江苏网、中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事务管理》杂志等用稿,总计不少于36篇,其中综合研究类稿件不少于3篇。
三、年度完成任务的,按照《无锡市机关事务管理信息和宣传工作管理办法》给予通报表扬并计发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