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干部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23 10:41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7326/2020-00006
- 发文日期
- 2020-01-17
- 公开日期
- 2020-01-23
- 文件编号
- 锡管发〔2020〕14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公务员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综合政务--机关事务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机关,通知,行政
- 内容概述
- 关于开展2019年度干部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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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干部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基层单位: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9年全市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锡组通〔2019〕74号)、《关于做好2019年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锡人社发〔2019〕156号)及意识形态建设和党建工作考核相关要求,经局领导批准,现就我局开展2019年度干部职工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结合干部职工的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和干部职工平时表现,在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基础上,重点考核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年度考核工作。
1.科(含)以下干部职工的年度考核。按照《无锡市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锡组发〔2009〕64号)规定,主要围绕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以履行职责和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情况为主要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机关干部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工勤人员和编外用工人员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2.基层单位的考核安排。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锡人社发〔2019〕156号)和局考核工作通知精神,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以工作绩效为重点内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重要基础,认真做好年度考核工作。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年度考核,由管理局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
二、组织机构
成立2019年度干部职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冯晓明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黄建华、局办公室副主任冯颖艳(主持工作)为考核小组成员。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具体工作,冯颖艳任办公室主任,局机关办公室人员为工作人员,鲁钦国为联络员。
考核监督机构为局机关党委,联系电话:81825350。
三、考核程序
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重要依据,按以下方法和程序进行:
(一)个人总结。被考核公务员及职工按照岗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分别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2)《编外用工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3)(统一用标准A4纸双面打印或手填,手填的要求一律用黑色水笔填写,考核登记表请到局门户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二)述职。局机关中层正职(含主持工作的副职)、基层单位负责人参加局大会述职交流,要求个人述职时间不超过8分钟,述职内容重点为意识形态建设、党建工作、个人实绩等内容。其他人员的述职由各处室组织。
(三)民主测评。在全局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被测评对象为全局在职干部职工(含编外用工人员)。
(四)确定考核等次。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干部职工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由局党组研究拟定考核等次。
(五)公示。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干部职工在全局范围内公示,公示后确定考核等次。
(六)告知。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干部职工,并由本人签署意见后,由办公室存入本人档案。
三、考核工作安排及具体要求
(一)优秀等次名额分配
2019年度我局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以2018年度我局综合考核等次为依据(我局为第一等次),局机关参加考核总人数(不含领导成员及同级别非领导职务人员)的30%,经组织部审核我局公务员优秀名额为8人,工勤人员优秀名额为3人。编外用工人员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为1人。
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人员,不进行年度考核;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三个月的人员,一般不确定为优秀等次;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当年军队转业的公务员,由转业后的所在单位考核,其转业前的情况,可参阅干部转业时的鉴定,一般当年确定为称职等次;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
请各处室组织开展述职会议,并在全局范围内推荐优秀处室及人员,推荐结果报分管领导批准后送局办公室;请机关各支部委员会在全局范围内推荐优秀处室及人员,推荐结果报机关党委。请在2020年1月20日(周一)17:00前完成推荐工作。办公室统计汇总后报局党组。
(二)工作安排及时间要求
拟定于2020年1月中旬召开年度总结及民主测评会,中层正职(含主持工作的副职)及基层单位负责人进行述职述廉;科以下的干部职工(含编外用工人员),按照考核内容和标准认真做好个人书面总结。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基层单位领导班子人员参加。
四、考核结果运用
根据《无锡市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规定,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公务员、工勤人员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享受年度考核奖。考核奖按考核人员2019年12月基本工资标准计算。考核优秀等次人员的嘉奖奖金(1500元)、考核连续三年优秀等次人员的三等功奖金(3000元),计入考核奖发放表中。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人员,下一年度的工作性津贴按60%发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或未参加考核及因受处分等原因而未定等次的人员,下一年度停发工作性津贴,只发放生活性补贴(锡人薪〔2008〕25号、锡财行〔2008〕7号)。
编外用工人员考核合格和优秀的给予适当奖励。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的运用,请根据锡人社发〔2019〕156号文件精神实施。
无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