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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市民中心节能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8 16:34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7326/2021-00030
发文日期
2021-10-19
公开日期
2021-11-08
文件编号
锡机节字〔2021〕19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建设节约型公共机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开形式
网站,公示栏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公务员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
综合政务--机关事务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电力,能耗,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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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为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部署,缓解能源供应紧张,增强干部职工能源忧患意识和节能意识,在市民中心开展节能行动。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市民中心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部署,缓解能源供应紧张,增强干部职工能源忧患意识和节能意识,根据《关于开展全社会节能行动的通知》(锡节能办〔2021〕12号)精神,现将在市民中心开展节能行动通知如下:

  1、严格控制空调使用。市民中心各部门(单位)空调开启须满足最高气温28℃以上,最低气温10℃以下。夏季设置不得低于26℃,冬季设置不得高于20℃。节假日停用中央空调。上班后半小时开启空调,下班前半小时关闭空调。会议中心、餐厅等公共场所,在人员密集会议、就餐时,可结合实际开启,但温度设置不得超过夏、冬季设置标准。

  2、减少电梯使用强度。市民中心除2号、3号、12号、13号楼到达会议中心较高楼层外,其余办公区域楼层电梯根据需要,每月最后一周取消二层、三层停靠,东西侧消防电梯正常运行。

  3、减少办公设备电耗。要尽量减少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饮水机等办公设备的待机时间,尽可能即开即用,长时间不用须关闭电源,下班后要关闭办公室总电源。

  4、严禁自备大功率电器在办公区域使用,严禁私拉接线,擅自改变固有用途。非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增加LED大屏幕、灯具及大功率设备,如确需增加须严格控制,并报市领导审批。会议中心各部门(单位)现有LED大屏幕,要做到人走屏关,严禁无人待机。

  5、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明。各部门(单位)白天要尽可能采用自然光照明。楼梯、走廊、过道、卫生间、开水间等公共区域照明“随走随关”,杜绝“长明灯”、“白昼灯”。严禁办公室拉窗帘开灯办公、严禁开窗户开空调。

  6、抓好设施设备维护。重要场所和重点设施设备必须安排专职技术人员管理并定期保养,维保合同必须符合行业规范要求。

  7、加强绿色产品采购。各部门(单位)要优先采购绿色节能产品,认真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有关规定。

  8、实施能源定额管理。对各部门(单位)年度能耗使用情况实行定额管理,对超过约束值的单位,结合各部门(单位)工作量及使用实际,及时给予提醒,继续落实安全用电通报制度。

  9、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大力培育节约文化,倡导节能文明,印发节电倡议。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利用电梯、显示屏等广泛营造节电氛围。

  10、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对年度节约能源较好的部门(单位),结合高质量发展考核,给予通报表扬;对严重浪费能源,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且造成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考核扣分。

  各部门(单位)要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干部职工要带头节能,形成全社会协同推动能耗“双控”机制。市民中心各部门(单位)落实节电措施情况,将及时给予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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