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将刘雪丰同志列为党员发展对象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8-10-10 11:48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7326/2018-00036
- 发文日期
- 2018-10-10
- 公开日期
- 2018-10-10
- 文件编号
- 锡管党委〔2018〕20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面向企业法人,面向公务员,面向社会团体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综合政务--机关事务
- 体裁
- 批复
- 关键词
- 机关,批复,行政
- 内容概述
- 关于同意将刘雪丰同志列为党员发展对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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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车服务中心党支部:
《关于将刘雪丰同志列为党员发展对象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将刘雪丰同志列为党员发展对象。
请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继续做好对刘雪丰同志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认真组织政治审查、短期集中培训等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局机关党委预审。
中国共产党无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委员会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