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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无锡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19 13:48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各市(县)、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中办发〔2017〕70号)精神及省管理局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系统建设要求,市机关管理局开发使用了《无锡市办公用房智能图形管理系统》,建立了市级办公用房管理信息化平台。自2017年10月份正式上线运行以来,实现了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基础数据全覆盖,大大节省了人力物力,显著提升了机关房产管理效率、准确性及监管力。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办公用房管理水平,按照涵盖市级机关和2市5区的“1+7”联网模式,推进办公用房管理“全市一张网”的建设要求,经调研并报请市有关领导同意,决定由各市(县)、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建设本市(县)、区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无锡市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架构

  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实行全市“一张网”实时动态监控制度,实行分层建设、分级管理。全市系统由市级机关系统和7个市(县)、区子系统构成,预留省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及市纪检监察、市两办督查部门等相关单位接口,不同部门及系统可根据授权实现相关信息资源共享及动态监管功能,并可根据需要抽取、交换相关数据。

  二、各市(县)、区级办公用房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要求

  1.各市(县)、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办公用房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要求于2018年11月底前完成本市(县)、区办公用房系统建设并与市平台对接测试。

  2.各市(县)、区办公用房管理已建成信息管理系统的可使用原系统,但数据需接入全市平台。目前未建系统的可使用与市级机关相同的管理系统,并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定制开发增减部分功能。

  3.2018年底前,要初步完成信息系统数据的采集和录入,并具备与市平台进行数据对接和共享的能力。

  三、各市(县)、区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要求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以“规范、高效、节约、安全、稳定”为基本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等特殊办公用房,其他全部纳入系统管理。系统提供标准化数据结构和数据接口,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上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要求和我市实际制定统一的数据资源共享目录,通过系统实现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全程在线动态监管,市、县、乡三级及相关部门信息互联互通,相关数据资源共享共用,在此基础上实现大数据汇总分析,为科学决策提供支持。

  联系人:王光伟 81825337

   娄可琢 81825338

              无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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