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上半年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08 16:55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7326/2018-00023
- 发文日期
- 2018-08-08
- 公开日期
- 2018-08-08
- 文件编号
- 锡机节字〔2018〕12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面向企业法人,面向社会团体,面向公务员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综合政务--机关事务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机关,通知,行政
- 内容概述
- 关于做好2018年上半年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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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市各直属单位,驻锡部队:
根据《无锡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49号令)和《无锡市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锡机节字〔2015〕3号)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上半年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1.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
2.市本级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直属单位、教科文卫体等系统及各主管部门(单位)所属事业单位。
3.驻锡省垂直管理部门、金融机构、高校、部队等单位。
二、报送时间
2018年8月31日前。
三、报送方式
通过“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直报。
四、工作要求
(一)市级机关各主管部门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民政、公安、住建、税务、交通等系统部门,负责所属公共机构能耗数据的集中报送工作;各市(县)区机关事务工作部门负责本地区公共机构能耗数据的集中报送工作。
(二)各级主管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部门、本系统、本地区的能耗统计培训和报送工作,并及时新增、删除和隶属关系变更单位的信息,确保统计单位全覆盖、统计数据零误差、统计信息不缺项。
(三)各公共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能耗统计报送,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1.完善基本信息。按照软件要求完整填报所需内容,其中带“*”的为必填内容。
2.准确填写专项统计内容。如实填报信息中心台账、采暖信息台账等内容。
3.加强审核管理。各部门(单位)对下级上报的数据及时进行审核分析,对明显不合逻辑、违背常识的数据查找源头、跟踪确认,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4.明确上报数据时间段。本次上报数据的时间段为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上报时选择“上报指定区间报表”。
5.操作指南。市级机关可以加入“无锡节能管理1群”(QQ:144602475),下载相关培训资料,熟悉操作流程和方法。
依法进行能耗统计是评价各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基本内容和重要环节。此次统计工作结束后,全省“信息系统”将对各单位填报情况进行自动审核并在外网公示。我市也将对公共机构节能基础工作建设和能耗统计情况进行通报。
联系人:文婷,电话:81825372,无锡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 QQ群号:144602475。
“信息系统”客服:电信公司,电话:025-86269688。
无锡市建设节约型公共机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