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信息和宣传工作目标任务书
发布时间:2018-04-10 09:25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7326/2018-00020
- 发文日期
- 2018-04-10
- 公开日期
- 2018-04-10
- 文件编号
- 锡管发〔2018〕21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面向企业法人,面向社会团体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综合政务--机关事务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机关,通知,行政
- 内容概述
- 2018年度信息和宣传工作目标任务书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关于印发2018年度信息和宣传工作目标任务书的通知
各市(县)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服务中心),局机关各处室、基层单位:
现将2018年度全市机关事务管理系统信息和宣传工作目标任务书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抓好落实,完成任务指标。
附件:1.2018年度信息和宣传工作目标任务书(局机关各处室、基层单位)
2.2018年度信息和宣传工作目标任务书(市(县)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无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年3月13日
附件1:
2018年度信息和宣传工作目标任务书
(局机关处室、基层单位)
一、各处室、基层单位每月在局门户网站、《无锡机关事务管理》、市级机关先锋网等上稿数量不少于5篇,年度上稿数量不少于60篇,其中综合类信息不少于5篇。
二、各处室、基层单位每月在省局门户网站上稿不少于4篇,年度总计不少于48篇。
三、各处室、基层单位年度在《江苏机关事务管理》、《新华日报》、国管局《中国机关后勤》杂志、国管局网站、中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事务管理》杂志等省以上杂志、媒体用稿数量不少于5篇。
四、年度完成任务的,按照《无锡市机关事务管理信息和宣传工作管理办法》给予表彰奖励。
五、年度考核中未完成任务的,取消处室及个人年度评优资格,并在系统内通报批评。
附件2:
2018年度信息和宣传工作目标任务书
(市(县)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一、各市(县)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服务中心)每月在市局上稿数量不少于5篇,年度上稿数量不少于60篇,其中综合研究类信息不少于5篇。
二、各市(县)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服务中心)每月在省局门户网站上稿数量不少于4篇,年度上稿数量不少于48篇。
三、各市(县)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服务中心)每年在《江苏机关事务管理》杂志、《新华日报》、国管局《中国机关后勤》杂志、国管局门户网站、中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事务管理》杂志等用稿,总计不少于5篇。
四、年度完成任务的,按照《无锡市机关事务管理信息和宣传工作管理办法》给予通报表彰奖励。
五、年度考核中未完成任务的,取消评优资格,并在系统内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