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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采购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供应商半年度履约情况检查考核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07-25 11:13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7326/2017-00029
发文日期
2017-07-17
公开日期
2017-07-25
文件编号
锡管发〔2017〕52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面向企业法人,面向社会团体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
综合政务--机关事务
体裁
通报
关键词
机关,通知,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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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政府采购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供应商半年度履约情况检查考核的通报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各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无锡市市级定点采购供应商监督考核办法》(锡管发〔2017〕4号)等文件精神,市机关管理局会同市财政局、市政府采购中心等相关处室责任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于2017年6月下旬至7月上旬,对2017-2018年政府采购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供应商半年度履约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基本情况

  检查时间:6月下旬至7月上旬。

  2.检查方法:检查考核分二个阶段进行。一是自查阶段,6月底前,各定点供应商根据我局印发的《关于开展“三定点”供应商半年度工作检查考核的通知》精神,对照定点供应商综合评价表列举的检查内容进行自查整改;二是现场检查阶段。7月上旬,检查组每到一家定点维修单位,都深入车间走访,实地了解情况。通过听汇报、看材料、查台账、提问题等方式,对每家定点供应商履约情况现场评分,现场提出检查中发现的情况和需要整改的问题,并由被检查的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3.检查对象:政府采购确定的12家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供应商。

  4.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商品信息维护、组织机构及管理水平、售后服务和其他等四个方面14项内容进行了检查考核(各供应商得分情况详见附表)。

  二、好的方面

  一是各定点供应商接到通知后,各企业负责人均比较重视此项工作,能够认真组织自查,做好迎检准备工作。二是企业内部管理比较规范,厂区厂容厂貌整洁,公务用车专用维修工位设置标识明显,配备专人负责公务用车维修事宜。三是严格落实采购合同内容,建立相应的客户服务制度,落实相关业务培训,部分供应商建立了完整的“一车一档”、客户反馈情况记录等公务用车维修资料档案。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共性问题:

  一是各定点维修供应商在建立公务用车维修档案时不认真,存在档案资料不齐全,保存不规范等现象。二是各定点维修供应商都没按标书文件要求,及时报送公务用车维修统计报表。

  个性问题:

  一是有部分定点维修供应商对公务用车维修重视程度不够。在厂区没有设立公务用车专用维修工位,没有安排专人接待公务用车维修业务。二是个别定点维修供应商维修工时费与标书文件报价不一致。三是个别定点维修供应商组织公务用车维修业务培训落实不到位。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请各定点维修供应商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对共性问题,要按照检查组提出的要求,建立完整的公务用车维修档案,及时报送公务用车维修统计报表;对个性问题,要做到即查即改,不留死角。年底前,将再次组织联合检查组进行检查考核,重点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如果上述问题仍未整改或整改后经检查仍达不到要求的,市机关管理局将根据《无锡市市级定点采购供应商监督考核办法(暂行)》暂停其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供应商资格。

  公务用车维修统计表报送邮箱:

  市机关管理局:glqnwg02@163.com ,联系电话:81827181;

  市财政局:xwz1212@sina.com ,联系电话:81822436;

  市采购中心:sgf1288@sina.com ,联系电话:81827732;

  无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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