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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通报2016年度公共机构节能考核情况

发布时间:2017-07-06 11:45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近日,无锡市建设节约型公共机构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2016年度公共机构节能考核通报》(锡机节字〔2017〕12号),对市委市级机关工委等92家部门(单位)和市烟草局等9家省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给予通报表彰。

  《通报》指出,2016年,全市各级公共机构深入贯彻实施《无锡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和《无锡市“十三五”公共机构节能规划》,紧紧围绕年度节能工作目标任务,以示范单位创建为引领,以推进绿色行政中心建设为重点,突出抓好制度建设、监督检查、宣传培训、能耗统计、新能源推广应用等工作,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经统计核实,全市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为162.92千克标准煤,同比下降2.24%;单位面积综合能耗为6.94千克标准煤,同比下降2.02%;人均用水量为25.31吨,同比下降14.46%,实现了“十三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良好开局,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低碳城市发展等重要工作增添了新亮点,作出了新贡献。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受到省政府通报表彰。

  《通报》强调,在充分肯定取得成绩的同时,仍然存在着地区之间、部门(单位)之间、本级和所属单位之间发展不平衡,个别地区和少数单位节能管理体系不健全、节能措施不到位、监督考核不落实等问题;少数公共机构工作人员节能节约意识不强,不注意行为养成,影响了公职人员形象。

  《通报》要求,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以更高的热情投入到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之中。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为榜样,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积极投身节能环保行动,为加快建设“两聚一高”新无锡贡献智慧和力量。(无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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