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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31 13:39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7326/2012-00103
发文日期
2012-05-31
公开日期
2012-05-31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市级机关管理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综合政务--机关事务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机关, 文件, 通知,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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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2012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通知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无锡市创建节约型机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锡机节字第〔2012〕10号

                                                                                                                                                        

关于做好2012年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市各直属单位: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按照全市节能工作总体部署,现就做好2012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2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主要任务
  2012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无锡市“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规划》,以“两型社会”示范机关建设为主线,以建设节约型公共机构为目标,通过健全法规、完善政策、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加强监督,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节能管理水平,努力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2012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安排
  根据2012年确定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主要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节能目标管理。2012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为:以2011年能耗为基数,2012年人均综合能耗、人均水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公务车辆单车平均油耗分别下降3%、3%、2.5%和2%。并与各市(县)区机关事务工作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各市(县)区要将上述目标分解落实到各乡镇(街道)和本级公共机构,进一步明确目标责任。年底前市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核,检查目标完成情况。加强对教、科、文、卫、体等系统节能工作的指导,完善联席会议制度,着力推进各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确保年度目标的实现。  

(二)加快完善制度标准建设。通过广泛调研,组织起草《无锡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监督考核、能源审计等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机关、高校、医疗机构等行业能耗定额标准。各级公共机构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节电、节水、节油、节气、节约办公耗材的各项制度规定,依靠制度强化节能。
(三)大力推进示范单位创建。按照《无锡市“两型社会”示范机关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广泛开展“两型社会”示范机关、学校、医院、科技场馆、体育场馆、文化场所、金融机构、驻锡军营等八大示范工程,各市(县)区、各部门要选择好若干个创建活动示范点,集中抓出创建成效,形成创建特色,培育创建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在年中和年底开展检查验收工作,对照考核评定标准,组织各单位申报无锡市“两型社会”示范机关(公共机构),并进行总结表彰。

积极参加省级和国家级节能示范单位创建。培育推荐一批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团结和谐、节能环保的示范单位,参加省级和国家级节能示范单位评比。

(四)强化能耗统计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行政区划和行政隶属关系,开展公共机构基本信息普查,切实掌握本地区本部门所属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包括单位名称、机构性质、编制人数、用能人数、办公建筑、重点用能系统及设施设备等情况)及能源资源消费状况,建立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名录库,准确界定节能管理范围,突出重点管理对象,扩大能耗统计工作覆盖面,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完整性、准确性、匹配性。推进能耗统计信息平台建设,各市(县)区机关事务工作部门能耗统计软件使用率要达到100%。完善统计台账制度。

(五)推进公共机构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着力推进公共机构感知能耗数据中心工程。在全市开展机关办公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工作,制定并实行公共机构能源定额消耗标准。各级要安排财政专项资金,对集中管理的办公区和综合办公大楼安装能耗监管设施,逐步实现能源消耗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加强监控监管。大力推进学校、医院、各类场馆场所能耗监管体系建设,对能耗50万元以上的单位实施重点监测。

(六)加大节能改造力度。针对公共机构节能重点领域,在节电、节水、节油、节气等重点环节,继续组织开展绿色照明工程、零待机能耗工程、隔热保温工作、燃气灶具改造工程建设,教、科、文、卫、体等系统要积极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一步加大高校、医院、文化场馆、体育场馆、科技场馆节能改造力度。

(七)认真落实节电措施。空调使用严格执行温度控制标准,夏季设置不低于26℃,冬季设置不高于20℃,把“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作为一项节能制度,落实到每个办公室。加强办公设备能耗管理,切实减少待机能耗。使用高效照明产品和节电器,合理利用配电设备。尽量减少电梯使用,办公场所4楼以下原则上不使用电梯。杜绝“无人空调”、“长明灯”等现象。在夏季、冬季用电高峰期间,加强控制,落实有序用电节约用电措施,自觉让电于民,保障发展。

(八)切实加强公务车辆管理。对公务车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建立健全车辆档案,严格执行公务车“一车一卡”的定点加油制度。制定节能驾驶规范,推行单车油耗核算和公示制度。公务外出尽量合并用车,减少出车次数。号召机关工作人员搭乘公交车上下班,短距离提倡以步代车。认真执行公务车按号牌尾数每周停开一天的规定,倡导机关工作人员私家车按号牌尾数每周停开一天(分别是:周一1和6,周二2和7,周三3和8,周四4和9,周五5和0)。

(九)广泛进行节能宣传。认真组织节能宣传周各项活动,扎实开展能源紧缺体验、绿色办公行动、青年志愿者行动等主题活动,组织节能科普知识巡展。注重平时节能宣传,编发公共机构节能简报,印制节能宣传品,充分利用公共传媒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宣传,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公共机构节能成效和先进典型,营造浓厚的公共机构节能氛围,为全社会节能工作做出表率。各级公共机构要认真总结、及时报送节能改造、宣传培训、日常节能管理、体系制度建设等方面好的做法及成功经验,努力使转化力强、适应性好的节能措施、方法为全市公共机构提供借鉴和帮助。

(十)着力节能管理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组织领导体系,落实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建立起一个纵向联动、横向互动、运转协调、监管有效的工作管理体制。各级机关事务工作部门、各系统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职责。积极引进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技术人才,加大培训力度,举办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公共机构节电和节水新技术运用、能耗统计与分析等培训和考察学习活动,不断提高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人员的理论和业务技能水平,努力建立一支熟悉节能法律法规、掌握节能技术、熟练应用节能产品的技术队伍和一支管理能力强、专业知识丰富的节能管理队伍。

  2012年是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深入推进的一年。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要切实统一思想认识,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及节约型政府的高度来认识把握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一步增强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加强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主动抓,部门领导要合力抓,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圆满完成2012年公共机构节能各项目标任务,为建设“四个无锡”作出新贡献,努力以优异的成绩庆祝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〇一二年五月七日

主题词:节能管理  公共机构  通知

 

报:市委各常委、市政府各副市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省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

送:市机关管理局系统

联系电话:81825370 电子信箱:Wxjyxjg@163.com   共印3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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